昌乐县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为深入治理全县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流通销售、维修改装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水平,剑河县及时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由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股室对各分局执法人员开展培训,通过向各分局发送“电动自行车检查常识”,介绍《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技术指标、范围和内容,抓住检查工作要点,对合格证、车速、整车质量、电机功率、蓄电池标称、售后三包等内容,逐一检查核实,防止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上市销售,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二是逐一排查监管对象,掌握动态情况。各乡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生产、销售、维修和仓储电动自行车的单位、门店和网络销售进行逐一排查,检查经营主体资格、进货渠道及随货单据,并督促和指导经营者建立健全进销台帐。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开展检查的同时,向经营者宣传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新出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的危害,为综合治理工作深入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经排查,剑河县有电动自行车经营户2户,均为城关辖区的个体工商户,其中一户经营“台铃”牌电动自行车、另一户经营“永久”牌电动自行车,所售电动自行车手续齐全,无危害消防安全产品上市销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8〕1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安委办〔2018〕42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改装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各村建设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重点加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重点排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一)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鼓励住宅小区同步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并安排专人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二)依法严格整治。督促村委员会、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宣传教育。广泛运用各村的村村通设备,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配合县安办指导村委员会和企业单位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6月底前)。全面组织人员发动一切力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6月至19年2月)。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和管理,并进行整改。
(一)乡政府积极配合各村委会、企业单位,具体负责使用管理方面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村委员会、企业单位和自管委要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乡政府安办等主管部门报告。乡政府负责协调和组织居民明确安全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一)建立长效机制。乡政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县安办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从今年5月开始至年底,我县全面启动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消防工作的综合治理。
据悉,本次治理工作,重点针对电动车自行车销售点、高层地下建筑、商贸市场、临街商铺、企业集体宿舍、群租房、居民住宅以及外卖、快递等停放电动自行车较多并提供充电设施的单位和场所。重点排查治理电动自行车的产品质量、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
为加强全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我县成立了全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通过完善政策机制、规范停放充电、依法严格整治以及强化教育四项措施和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来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使用管理明显规范,坚决防止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从源头上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昌乐县采取多种措施,以政府发文、部门联动、单位和个人参与的方式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近日,昌乐县委县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下发《关于开展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县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坚决杜绝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严防“小火亡人”事故发生。同时,按照县规委会的相关要求,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并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职能安全充电设施;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物业管理创新提升工作,逐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和充电设施;推广应用电梯智能管控系统,有效禁止电动自行车入楼入户。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物业管理创新提升工作,在城区选取部分物业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和充电设施,做好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新型消防设施和灭火技术的推广应用,率先推广应用电梯智能管控系统,有效禁止电动自行车入楼入户,并以现场会的形式,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学习参观。同时,消防救援大队成立工作小组,深入物业小区指导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县房产发展促进中心、消防救援大队、公安派出所以及街道、社区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深入辖区对涉及电动自行车停放点的社区、物业服务单位、企事业单位、“三合一”场所、城中村,开展专项检查。本着发现隐患找承包主体责任人落实整改,乱停乱放占用疏散通道找物业共同清理的原则开展工作。对是否存在电动车占用疏散通道、违规充电、集中充电场所和充电设施设置、电气线路是否规范,消防设施配置是否到位等问题进行检查,督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在检查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条幅、张贴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等安全提示、指导电动车分区管理、动员物业保安及社区巡查人员开展消防演练和“五进”等多种方式集中宣讲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火灾成因、存放和充电要求。依托县各级新闻媒体加大消防宣传报道的频次和力度,推出专题深度报道,聚焦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行动,进一步提升消防宣传的传播率、覆盖面和渗透力。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加强对亮点工作的宣传,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定期发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公交车候车厅等开展消防安全提示警示,循环播放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教育短片和专项行动动态,实现消防宣传高频化、密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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